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,品牌营销已成为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。而品牌名称的设计则是品牌营销的关键一环,如果不注意避开一些禁忌,就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,甚至导致品牌形象的破坏。下面,我们将讨论2017取名禁忌,希望能够给广大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。
企业品牌名称应该具有正面的意义,不能带有侮辱性、污辱性、歧视性等负面意义。例如,一桶金(容易引发抢劫意),鱼腥味(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),黑社会(容易引起社会不安)等词汇都是禁止使用的。
泛指性词汇指能涵盖所有同类产品的词汇,如超级、万能、全能等。这种词汇过于笼统,难以为企业树立一个具体的品牌形象,同时也容易与其他同类型产品形成混淆,对品牌营销产生不利影响。
某些企业追求效益,进而采用抄袭其他品牌名称的方式来进行品牌命名。这种行为不仅违法,而且也会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,进而影响品牌推广和销售。
在进行品牌命名时,应注意地区文化的冲突。例如,福建地区人们崇尚吉祥、幸福,因此有的品牌名称是“福加一”,而在东北则因为发音与“服加一”相似而产生了负面影响。
在国际化的背景下,品牌名称使用外语已经成为了常态。但是,使用外语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隐患。例如,某些英语在中文中容易被理解成脏话,这样的品牌命名将会产生负面后果。因此,应当慎重用语,确保命名的准确性和精准度。
品牌名称的取名是品牌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是企业形象和良好产业形象的重要体现。企业应当极力避免以上5种禁忌,量身定制独一无二的品牌名称,才能有效地打响品牌美誉度,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尊重与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