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险异地待遇是指在孕期或生育期内,职工因故不能在户籍所在地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保健待遇的情况下,在就业地申请并获得该项待遇的政策。
1.户籍所在地没有异地生育待遇政策;
2.因婚姻、工作等原因,改变了户籍所在地;
3.户籍所在地与工作地距离遥远;
4.因自身身体状况需要到其他城市接受高水平医疗护理。
1.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;
2.工作证明文件及复印件;
3.户籍所在地生育证明文件及复印件;
4.住院医疗证明文件及复印件;
5.工作地社保局开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。
1.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;
2.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;
3.社保局受理申请并审核相关材料;
4.社保局制发相关待遇;
5.就诊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后,将凭证报社保局结算。
1.申请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逾期将无法享受该项待遇;
2.申请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;
3.最好在办理前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以了解详细申请流程;
不可以,一般来说,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方的生育待遇。